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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9-06-18 13:43:19 访问次数:119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各委办厅局,省各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办发〔2018〕38号)精神,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,现将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起诉规则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7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8年10月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下一信息: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起诉规则(试行)